根据根据《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)规定,经过自愿申请、资料审核、多方评估等程序,现对以下拟纳入辽阳市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:
灯塔同顺门诊部拟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公示。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(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)。如有不同意见,可于公示期内向辽阳市医保中心灯塔市分中心综合科反映,反映问题要署真实姓名。
通信地址:辽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灯塔市分中心综合科(盘龙西路6号)。
电话:辽阳市医保中心灯塔市分中心副主任办公室:8287007、辽阳市医保中心灯塔市分中心综合科:8286478。
辽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
灯塔市分中心
2024年12月0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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