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)规定,经过自愿申请、资料审核、多方评估等程序,现对以下拟纳入辽阳市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零售药店进行公示:
辽宁北药家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佟二堡分店等2家药店;上述定点零售药店拟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公示。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(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)。如有不同意见,可于公示期内向辽阳市医保中心灯塔市分中心综合科反映,反映问题要署真实姓名。
通信地址:辽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灯塔市分中心综合科(盘龙西路6号)。
电话:辽阳市医保中心灯塔市分中心副主任办公室:8287007、辽阳市医保中心灯塔市分中心综合科:8286478。
辽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
灯塔市分中心
2024年11月01日
具体名单:
辽宁北药家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佟二堡分店
辽宁和顺新特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生分店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