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)及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)规定,经过自愿申请、资料审核、多方评估等程序,现对以下拟纳入辽阳市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:
小北河镇郭家村卫生所、小北河镇东月河村卫生所、吉洞乡塔子村卫生所、吉洞乡翁家村卫生所。公示时间5天(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)。如有不同意见,可于公示期内向县医保中心办公室或审核科反映,反映问题要署真实姓名。
通信地址:辽阳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或审核科(人民街99号)。
电话:县医保中心办公室:7175700、县医保中心审核科:6133196。
辽阳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
2024年10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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