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)及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)规定,经过自愿申请、资料审核、多方评估等程序,现对以下拟纳入辽阳市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:
灯塔市佰汇康兆麟大药房有限公司等2家药店、灯塔市沈旦镇沈旦村肖金华卫生所等12家医疗机构;上述定点医药机构拟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公示。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(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)。如有不同意见,可于公示期内向辽阳市医保中心灯塔市分中心综合科反映,反映问题要署真实姓名。
通信地址:辽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灯塔市分中心综合科(盘龙西路6号)。
电话:辽阳市医保中心灯塔市分中心副主任办公室:8551602、辽阳市医保中心灯塔市分中心综合科:8286478。
辽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
灯塔市分中心
2024年09月19日
具体名单:
灯塔市佰汇康兆麟大药房有限公司
灯塔市全仪大药房有限公司
灯塔市沈旦镇沈旦村肖金华卫生所
灯塔华盛医院
灯塔市烟台街道土佳屯村赵丽萍卫生所
灯塔市大河南镇周官村侯永帅卫生所
灯塔市大河南镇孟胡屯村乔丽英卫生所
灯塔市张台子镇大营村肖鹏卫生所
灯塔市万宝桥街道大路村王旭卫生所
灯塔市万宝桥街道万宝桥村金淼卫生所
灯塔市烟台街道土佳屯村信艳丽卫生所
灯塔市柳条镇柳条村李正全卫生所
灯塔市万宝桥街道大路村祝晓霞卫生所
灯塔和顺门诊部